地支
陽支動且強,速達顯災祥;陰支靜且專,否泰每經年。
原註:
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,陽也,其性動,其勢強,其發至速,其災祥至顯;
丑、卯、巳、未、酉、亥,陰也,其性靜,其氣專,發之不速,而否泰之驗,每至經年而後見。
任氏曰:地支有以子至巳為陽,午至亥為陰者,此從冬至陽生、夏至陰生論;
有以寅至未為陽,申至丑為陰者,此分木火為陽,金水為陰也。
命家以子、寅、辰、午、申、戌為陽,丑、卯、巳、未、酉、亥為陰。
若子從癸、午從丁,是體陽而用陰也;
巳從丙,亥從壬,是體陰而用陽也。
分別取用,亦惟剛柔健順之理,與天干無異,但生剋制化,其理多端,蓋一支所藏或二幹,或三幹故耳。
然以本氣為主,寅必先甲而後及丙,申必先庚而後及壬,餘支皆然。陽支性動而強,吉凶之驗恆速;
陰支性靜而弱,禍福之應較遲。在局在運,均以此意消息之。
生方怕動庫宜開,敗地逢衝仔細推。
原註:
寅、申、巳、亥生方也,忌衝動;
辰、戌、丑、未四庫也,宜沖開。
子、午、卯、酉四敗也,有逢合而喜衝者,不若生地之必不可沖也;
有逢衝而喜合者,不若庫地之必不可閒也。須仔細詳之。
任氏曰:舊說云,金水能衝木火,木火不能沖金水,此論天干則可,論地支則不可。
蓋地支之氣多不專,有他氣藏在內也。
須看他氣乘權得勢,即木火亦豈不能沖金水乎?
生方怕動者,兩敗俱傷也。
假如寅申逢衝,申中庚金,克寅中甲木,寅中丙火,未嘗不克申中庚金;
申中壬水,克寅中丙火,寅中戊土,未嘗不克申中壬水。
戰克不靜故也。庫宜開者,然亦有宜不宜,詳在雜氣章中。
敗地逢衝仔細推者,子、午、卯、酉之專氣也,用金水則可沖,用木火則不可沖。
然亦須活看,不可執一。
倘用春夏之金水,則金水之氣休囚,木火之勢旺相,金水豈不反傷乎?